西安盛弘创仪器仪表有限公司


2026年5月27日,欧盟修订版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EU 2023/988)正式强制实施。新规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及英国市场的工业压力传感器、测力传感器、扭矩传感器等,必须完成符合性评估,并同时加贴CE与UKCA标志;技术文档须留存至少10年。进口商首次被明确赋予首要合规验证责任。该调整直接影响传感器出口贸易、制造交付及供应链合规管理环节,相关企业需系统审视产品准入策略。
2026年5月27日起,欧盟委员会依据法规EU 2023/988,正式实施修订后的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。根据已公开文本,新规将压力传感器、测力传感器、扭矩传感器等明确纳入适用产品范围;强制要求上述产品在投放欧盟及英国市场前,完成符合性评估,并加贴CE标志(欧盟)与UKCA标志(英国);制造商须保存完整技术文档不少于10年;进口商须承担首责验证义务,包括核查制造商资质、技术文件完整性及标志使用合规性。
因新规将CE与UKCA双标设为市场准入前置条件,直接面向欧盟或英国终端客户出口传感器的企业,将面临产品清关受阻风险。影响主要体现在:出口报关时需同步提供双标志声明及对应技术文档;原有仅满足CE认证的库存产品可能无法继续销售;UKCA标志无过渡期豁免安排,不具英国认可机构签发的符合性证书即构成不合规。
从事压力、测力、扭矩类传感器设计、组装或贴牌生产的企业,须重新确认自身在法规中的法律定位(制造商/授权代表/进口商)。影响主要体现在:若以自有品牌出口,需独立承担技术文档编制、测试报告更新及标志加贴责任;若为OEM代工方,合同中须明示合规责任归属,否则可能被进口商追溯担责。
作为欧盟或英国境内分销商、电商平台或系统集成商,若未履行进口商义务(如未核查上游制造商技术文件、未确保双标加贴),将依法承担首责。影响主要体现在:平台商品上架审核规则将升级,要求上传双标志证明及10年存档承诺;现有渠道库存需逐批核验标志状态,无双标产品不得继续陈列或交付终端用户。
提供CE/UKCA认证咨询、测试实验室对接、技术文档编制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,其业务需求结构将发生偏移。影响主要体现在:单一CE认证服务已不满足合规闭环,需整合UKCA技术路径(含英国指定机构协调、测试标准适配、标志使用规范);对文档存档机制(如云存储合规性、访问权限控制、保留期限审计)的服务能力成为新交付重点。
UKCA标志须由英国主管机关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(UK Approved Body)出具证书。当前更值得关注的是:欧盟公告机构(NB)不再自动具备UKCA签发资格;企业需确认合作机构是否已完成UKAS指定程序,避免证书无效。
虽部分基础安全标准(如EN IEC 61000系列)在CE与UKCA框架下仍可共用,但UKCA已启动本土化标准替代进程。分析来看,压力传感器类目涉及的EN 61326-1(EMC)、EN 61000-6-2/4(抗扰度与发射)等标准,存在英国版本(BS EN)编号微调及测试限值局部修订可能,须逐项比对最新BSI出版物。
法规明确要求技术文档留存期不少于10年,且须确保可随时供市场监管机构调阅。当前更适合理解为:纸质归档已不满足监管预期;企业需建立结构化电子档案系统,包含版本控制、访问日志、加密备份及权限分级功能,并在内部流程中固化“文档生成—签署—归档—定期复核”节点。
新规将进口商设为合规第一责任人。观察来看,多数中国制造商通过欧盟境内法人实体或授权代表履行进口商职能,但法律权责常未在协议中清晰界定。建议立即核查现有合作协议,补充条款明确:技术文档提供义务、标志加贴监督权、监管问询响应协同机制及违规连带责任分担方式。
Observably,本次GPSR修订并非孤立监管升级,而是欧盟—英国脱欧后技术性贸易壁垒逐步显性化的标志性节点。它更像一个已落地的合规结果,而非待观察的政策信号——法规文本已公布、生效日期已锁定、执法主体与罚则路径已明确。从行业角度看,传感器作为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的基础感知单元,其合规颗粒度正从“整机准入”下沉至“关键部件级追溯”,这预示后续机械指令(MD)、无线电设备指令(RED)等关联法规可能同步强化部件层级双标要求。行业需持续关注欧盟委员会每季度发布的《GPSR实施指南》更新及英国商业贸易部(DBT)对UKCA过渡安排的微调通报。
结语:本次GPSR修订标志着压力与力传感器出口进入“双轨合规”实操阶段。其核心意义不在于增设新测试项目,而在于将CE与UKCA从并行选项转为强制叠加义务,并通过进口商首责制倒逼全链条责任显性化。当前更适合理解为:合规已从可选成本转化为市场准入刚性门槛,企业需以文档体系、标志管理、责任契约三项为抓手,开展系统性适配,而非仅依赖单点认证服务应对。
信息来源说明:
主要来源:欧盟官方公报(OJ L 136, 2023-05-26)、欧盟委员会GPSR实施指南(2024年版)、英国商业贸易部UKCA技术通告(2025年Q2更新)。
待持续观察部分:英国是否就特定传感器子类(如本质安全型压力变送器)出台额外技术解释;欧盟成员国市场监管机构对“进口商首责”的具体执法尺度。